維持手部清潔、早晚量體溫、出門戴口罩、保持社交距離、進出場所配合實名制、定時清消環境,一同守護家園。
於完整接種兩周後開始產生保護力,和未接種疫苗者相比,接種疫苗可減少多少罹病、重症或死亡的風險。
接種後可能產生發燒、肌肉痠痛或局部腫痛,是人體對疫苗內的SARS-Cov-2病毒抗原或遺傳物質產生免疫反應的正常表現,但並不是真的感染。
除了接種疫苗外,戴口罩、勤洗手、維持社交距離,可大幅減少飛沫接觸,加上環境清潔消毒及良好的室內通風,都能幫我們建立更綿密的防護網,多一份警覺,保障大家的健康與安全。
新北市COVID-19疫苗接種地點,可至本局官網首頁/機關業務/疾病管制 預防接種/COVID-19疫苗,查詢相關資訊。
收賄罪的相關規定在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及第5條第1項,在法律上必須具備以下要件:
行賄罪是有相關法律責任的喔!行賄罪的對象必須是公務員,但行賄的人本身不存在身分限制,一般民眾或公務員皆有可能涉犯行賄罪。基本判斷上與賄賂罪一併處理,規定在貪污治罪條例第 11條。
賄賂罪分成二種,一種是不違背職務的賄賂罪,另一種是違背職務的賄賂罪,兩種都屬於賄賂罪,僅是在刑度有高低之分。所以即使是給錢要求公務員做合法的職務上行為,仍然可能構成犯罪喔!
根據新北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之相關規範,本府員工不得要求、期約或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餽贈。但有下列情形之一,且係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者,得受贈之:
因此,雖然有「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」之例外可以接受餽贈之情形,然而為民服務是公務員應盡的職責,均會依法行政,民眾洽辦業務毋須再饋贈任何財物,最好還是避免以免誤觸法律規範而受罰,如遇到公務員於行政程序中或程序外,藉故要求、收受財物者,可向政風室或撥打法務部廉政署檢舉專線0800-286586檢舉。